土地增值税是根据《中华共和国土地税法》规定实施的税种,土地增值税预缴是根据《中华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定的税费征收流程,本文详细介绍了土地增值税预缴流程及规定。 一、土地增值税预缴流程 1、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出让款:出让方应当向受让方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出让款; 2、确定土地增值税纳税额:受让方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出让款,以及受让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实
土地增值税是根据《中华共和国土地税法》规定实施的税种,土地增值税预缴是根据《中华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定的税费征收流程,本文详细介绍了土地增值税预缴流程及规定。
一、土地增值税预缴流程
1、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出让款:出让方应当向受让方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出让款;
2、确定土地增值税纳税额:受让方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出让款,以及受让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实际情况,确定土地增值税纳税额;
3、征收土地增值税:受让方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土地增值税;
4、土地增值税结算:受让方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结算申请,报送土地增值税结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结算;
5、土地增值税减免:受让方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或者免除土地增值税。
二、土地增值税预缴规定
1、纳税义务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受让方,即以出让土地使用权为对价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纳税依据:受让方应当凭税收征管机关出具的《土地增值税征收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土地增值税,征收土地增值税。
3、纳税时间:受让方应当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日和土地税款应纳日之间的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缴纳土地增值税。
4、纳税程序:受让方应当按照《中华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缴纳土地增值税。
从上文可以得知,土地增值税预缴流程是根据《中华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由受让方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出让款,确定土地增值税纳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缴纳土地增值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结算申请,报送土地增值税结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结算,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或者免除土地增值税,实施土地增值税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