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虚拟货币最新政策

国家网信办介绍,按照《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精神,国家网信办督促指导主要网站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对诱导虚拟货币投资等信息内容和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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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原创稿

关闭1.2万个违规用户账号、清理“投资比特币轻松赚钱”等违规信息5.1万余条、关闭105家违规网站平台……近日,“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今年以来,国家网信办高度重视网民举报线索,多举措、出重拳清理处置一批宣传炒作虚拟货币的违法违规信息、账号和网站。

对炒作虚拟货币精准打击

“大规模、精准性、强有力打击,表明国家对炒作虚拟货币零容忍。”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主任单志广在接受人民网“强观察”栏目记者采访时表示,虚拟货币交易通常依赖平台、账户、APP等作为服务入口,此次重拳出击,严打虚拟货币炒作,且积极指导地方网信部门约谈涉虚拟货币宣传炒作的经营主体,可谓是多管齐下,综合施策。

国家网信办介绍,按照《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精神,国家网信办督促指导主要网站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对诱导虚拟货币投资等信息内容和账号自查自纠力度。

单志广表示,“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这是常识。互联网平台作为信息内容承载的主体,在甄别、发现、防范炒作虚拟货币上大有可为,必须主动扛起责任、牢牢把住关口,答好这道发展考题。

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违法违规

近几年,随着虚拟货币的兴起,与之相关的投机、炒作、诈骗等活动时有发生。以虚拟货币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显示,2013年来数据记录虚拟货币相关案件7149件次,今年截至目前仍有392件围绕虚拟货币展开的传销和民间借贷等案件,部分涉及刑事处罚。

“虚拟货币是庞氏骗局。”单志广回应,虚拟货币宣扬的所谓“权益”并不关联任何实际资产和生产劳动,不具有任何实际价值,其高收益的“光环”正说明这是炒作之下的权益型庞氏骗局,其能够持续的核心条件就是要不断地有新增用户加入,并持续进行交易,当每日新增用户和交易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价格就会持续上涨,让早期的“投资人”获利,同时吸引更多人的加入,循环往复。“一旦出现恶意做空、后继无人、资金面紧缩,或是监管政策出现变化等原因影响到参与者的信心或者后来者的决心,就会导致这个看似精妙的循环瞬时崩塌,价值归零。”

在打击虚拟货币交易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下,一些不法分子开始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等旗号,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室副主任赵磊称,相较于传统违法犯罪,这种以时兴概念为包装的新型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更具迷惑性和欺骗性,而且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社会危害性更大。

对虚拟货币打出监管组合拳

记者梳理发现,我国相关部门早已意识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带来的风险。

从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到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叫停各类代币发行融资,并开展专项整治,再到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网信办等十部门发文,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

“我国对打击虚拟货币的态度是一贯而坚决的。”赵磊表示,由于长期与投机炒作相挂钩,虚拟货币币价的巨大跌幅很容易使投资者的财产受到侵害,并带来个人风险向社会风险传导的可能。此外,虚拟货币更是多次触及法律的底线和红线。借助虚拟货币匿名化、去中心化、跨境流通便利等显著特点,持有人或躲过国内监管,通过境外交易所、服务商,实现虚拟货币与法币的自由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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