蛸蜞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上海6月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王烨捷)今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长江十年禁渔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上海6月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王烨捷)今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长江十年禁渔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指出,重点打击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禁用工具或方法的非法捕捞,经营性、团伙化的非法捕捞,在水生动物繁育期的非法捕捞。

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但仍有人以身试法,把“十年禁渔”命令当做儿戏。

“长江十年禁渔”非儿戏 有人因抓了一条中华鲟获刑1年

图为上海高院发布会现场连线上海崇明法院

渔民邢某某在上海崇明区佘山岛北面水域进行拖网作业捕捞时,捕获一条中华鲟活体鱼以及花鲢、鲈鱼若干,他将之放入冰柜,导致中华鲟死亡。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鲟分布于长江干流金沙江以下至入海河口,自2013年起就极难检测到野生中华鲟自然产卵。

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5000元,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万元,并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长江是我国“淡水鱼类的摇篮”,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分布有4300多种水生生物,鱼类有424种,其中180多种为长江特有。长江“三鲜”中,野生鲥鱼早已灭绝、野生河豚数量极少、刀鱼数量急剧下降。

2020年9月25日至10月5日间,廖某等9人在长江上海段九段沙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捕捞近10吨蛸蜞(记者注:滩涂湿地上常见的一种底栖生物,比螃蟹小一号)。廖某等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4个月至9个月不等,另有6名知情不报收购者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4个月至7个月不等。

在上海市金山区的水库村,被告人王某找来蓄电池、逆变器、电网兜等进行电力捕鱼,被民警当场查获捕鱼工具及渔获物12.08公斤。他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金山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法院受理50多起禁渔期捕鱼案件,不少人采取“电捕鱼”方式进行作业,对小鱼小虾、微生物等生存环境造成毁灭性破坏,导致渔业资源锐减、影响鱼类繁殖。金山法院近年来多次举办水库村增殖流放活动,“像王某这样的缓刑考察期人员都来参与护河和流放工作,让他们了解电捕鱼的危害。”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关键词: 捕鱼 捕捞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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