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制度(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后管理的作用)

#2月财经新势力#股权投资基金七原则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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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基金七原则

股权投资基金七原则

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为什么突兀的重申这个概念?

因为私募基金的存在,是有几个基本原则的,这些原则都是由这个概念而来,有的大家熟悉,有的不熟悉,但通常都容易被忽视,下面由浅入深讲解一下:

一是姓“私”。

即非公开原则,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这一条,虽然是如此明显,但实际上相当多的私募基金有直接或间接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直播等方式直接或变相募资,更有甚者通过在各地设点招募大量非正式员工募资(造个词叫财富公司,前两年有的多达几万人甚至十几万人,都是披着私募基金的工商形式);大小房地产商也上车,向员工或社会兜售所谓的理财份额,其实也都是私募基金;有的甚至连基金管理公司都没有,直接成立一个有限合伙公开半公开募资------这些现象,实际已经是深灰或者违法的地带了,掩耳盗铃罢了。

二是不保本原则。

即不承诺保本,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但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是非“债”原则。

私募基金不得向投资者承诺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私募基金往往不具有固定收益证券之特点。

四是门当户对的原则(适格)。

私募基金投资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从资产规模或收入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三个方面规定了适度的合格投资者标准。

要求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选择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这一点非常重要,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会造成诸多的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比如有的投资人用借贷资金投资一级市场,而一级市场存在回收期长,即刻变现能力差的特点,很可能造成投资人的现金流困境;有的投资人家庭待业或半就业成员较多,当投入较高比例资金用于一级市场投资时,很可能会因为或有风险导致财务困境,最终造成上门要求提前赎回的状况;有的投资人个人资金实力不够,通过个人关系汇集众多零散资金购买基金,造成或有的矛盾或者风险------总的来说,门当户对很重要。

五是原路返回的原则。

资金从哪来回哪去。

六是基协规定的权威性。

法规系统很多都是后置的,先有漏洞案例后有的规定,所以,每条规定甚至每个用词组句都有其内在的考量和因由,一方面要能深刻理解,另一方面要严格尊重规定的权威性,顺势而为。

七是盈利性原则(不盈利必失败)

行业有一条铁律,基金挣钱才能成功。很多心术不正的人或基金公司,总是妄图实现所谓的不管基金挣不挣钱,基金管理公司都是盆满钵满。无数事实证明了,这样的心态和规划都是虚妄和徒劳的,终究是自食恶果。

写到这,又想起我那句:因果锁轮回,浮事起悲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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