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金管局戴上了“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帽子”,其具创意、明智的做法,将打破科技孤岛问题,让区域各国不同的新兴技术有通道、有标准、有途径、有平台,可以有效释放创新红利,最终实现亚太领先的数字金融,包容
平衡监管是有所管,有所不管,而不是什么都管。
——白士泮
近日,决策者金融研究院、2021“数智”财富决策者蓝皮书编委会对白士泮教授进行专访。以下为采访实录,经决策者金融研究院编辑:
01
问: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对金融业倾向于平衡与原则监管,创造了一个开放、包容、稳定的金融环境,其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是全球领先者之一。这些不但深刻正面影响着金融发展,也助长岛国在经济、产业、社会发展的包容性与普惠性。白教授,您作为原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银行监管署署长,可以谈谈新加坡金融业监管的核心理念吗?
白士泮:自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爆发以来,新加坡金融服务行业健全与先进的发展,离不开行业的软件、硬件、人才等的建设,但我认为,最关键的是金管局对监管的拿捏力度适当,同时做好发展与监管,以取得创新与安全之间微妙良好的平衡。我们可以用 “4位” 论点来解析金管局的监管理念。
首先监管部门不能 “缺位”,因为这会影响金融安全。金融监管仍是国之重器,关系到国计民生,绝对不可以“缺位”。产生监管“缺位”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是,后果却都如出一辙,经济秩序被破坏,国民资产安全得不到保障,遭受重大财产损失。
监管部门也不能 “越位”。金管局清楚地意识到,过早引入监管可能会扼杀创新,并可能阻碍新科技的使用,因此金管局始终确保监管不能领先于创新,不能过度强调“防范于未然”。金融业本身就是 “承担风险的生意”,何况任何创新都会伴随着风险。在对一项新科技带来的风险和影响尚不明确的情况下,过早的监管“越位”,往往会遏制创新的潜能,使得行业趋于保守,甚至缺乏活力。监管要防范的是影响金融稳定与一般投资者利益等的重大风险,而不是因为科技发展可能带来营业模式的“颠覆”或利益分配的重新洗牌。
监管部门应该“到位”。 监管不但要跟上新科技, 对创新秉持着相对宽容(不是纵容)、鼓励的态度,也要做好监管工作,务必当机立断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以便兼顾创新与安全。执行“在位” 监管的理念时,金管局采用了实质性和适配性 (materiality and proportionality) 原则。这意味着当新科技带来了显著与重要风险时,监管就要到位。此外,监管力度必须与所构成的风险成比例。例如,金管局对银行机构实施严格监管主要是因为银行机构吸收了普通民众的存款。众筹平台不允许吸收存款,投资者仅限于被认可或合格的投资者,所以金管局降低了对这些平台的监管要求。然而,一旦众筹平台开始帮助企业从散户投资者手中筹集资金时,金管局将采取措施,要求这些平台事先也应遵守最低资本和信息披露等相关监管要求。目的是在为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途径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之间取得平衡。
再者,在科技创新发展的早期, 监管部门更应该 “在位”!“在位” 的意思就是监管者应该形同创业者,置身于市场的运作,感同身受,实时透彻了解技术创新的脉搏、困难以及发展趋势,以便及时推出具有“实用性”与“前瞻性”的监管政策,例如设定统一标准 (standardization), 倡导不同开发商创新的系统或应用软件之间的兼容性或互操作性 (interoperability), 以打通技术应用通道, 引导与强化企业创新链整合协同发展,从而放大技术创新成果,为社会与消费者取得最大的福利。在目前各项技术瞬息万变、一日千里迅速发展的情况下,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可以说“4位”论点已经让金融创新监管成为了新加坡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但我们不能自满,需要放眼全球,参与金融科技最前沿的发展, 需要对标硅谷创新的自由、自发、快速发展环境,赶上并融入最前沿、最尖端的创新洪流之中。还有,要真正体会金融科技起步公司面对合规性的不确定, 监管机构需要与金融科技业者合作, 并肩作战,“边学边监管”。
02
问:金管局“对监管力度的适当拿捏”是金融良性发展的主要原因。请问要实现“在位”监管理念,金管局在执行层面有哪些做法可以和我们分享呢?
白士泮:一是在机制的顶层设计上,金管局同时负责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的职能,因为共同目标的驱使下,能正确沟通、健康辩论,最终做出可以平衡发展与监管的决策,然后互相协作执行,促进健康、安全但也是先进的金融中心的发展。我们觉得这比由两家不同的机构来分别负责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职能的做法更能协调的好,更有效率。
二是在法律上,金管局是向最高立法机构国会负责,不受政府行政的约束,所以在日常运作上能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例如在招聘人才方面,金管局能实施市场化的激励机制,聘请到具备专业知识、从业实战经验、懂得行业运作、深入了解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中高级管理人员,让这些专业的人监管专业的事,这就能及时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做出政策上的调整,避免了其他国家“官僚式”监管人员,在制定政策时可能出现的滞后性和“大转弯”,保证了政策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三是“事先少管,更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以理财产品创新为例,金管局认为,业者更有市场洞察力,懂得发掘市场需求,进而研发能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因此,对产品前期的开发(“事先”),金管局一般不怎么管,这给了创业者更多创新空间。但产品设计好后,在售卖推销这个环节(“事中”),金管局会重点监管,以确保业者“把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当的客户”,并向客户做好正确、全面、及时的产品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同样,业者售后的服务(“事后”),比如是否合理提供产品流通性、是否按时提供产品的估值等确保消费者利益受到保护的措施,也是金管局重点监管的部分。通过产品不同周期不同监管力度的拿捏,在保护消费者、投资人利益的前提下,达到创新和安全之间的平衡。
四是在监管的方法工具上,尤其针对崭新领域如金融科技或数字金融资产发展初期,金管局倾向于多做“原则监管”,少做“规则监管”。所谓原则监管,即事先与被监管者充分沟通,告知监管目的,说明基本监管原则,鼓励业者以披露为本、进行自我管理与监督,但在具体业务上,给予业者一定的创新空间和灵活性,在维护金融稳定、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鼓励业者进行业务创新。金管局的平衡监管是有所管,有所不管,而不是什么都管。在不触发系统性风险,影响金融稳定的前提下,金管局会让市场活力发挥创新,也让市场纪律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在大的发展指导框架下,给新事物一定的发展空间,特别是目前的金融科技如区块链与加密货币等的发展,金管局的态度就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03
问:那金管局对以加密货币为代表的金融科技持怎样的监管态度呢?
白士泮:目前,各国政府对加密货币态度不一致,新加坡目前处于监管天秤的中间,讲究平衡、谨慎和相对开放。政府对新兴科技采取开放宽容的态度。政府认为,一种科技的潜能在还没有完全被挖掘释放出来的时候,过早的监管可能会限制了技术的发展,所以抓好监管切入的时间就尤为重要。
金管局把加密货币分成三大类型:类似比特币的支付性加密货币、实用性加密货币、证券性加密货币,以执行分类监管。在这三种类型中,支付性和证券性加密货币是受到监管的。虽然目前没有推出特别的监管法规来监管证券性加密货币,但因其具有投资属性,本质属于证券,必须遵守现有《证券与期货法》的规定与监管,这也是目前大多数国家的明确做法。
对于支付性加密货币,由新推出的《支付服务法令》来监管。而对于实用性加密货币,由于它可以用来换取发行主体创新开发的某些产品(包括利用区块链技术)或服务的使用权,金管局目前给予它较大的创新空间。金管局也表示,更注重区块链技术改善金融服务和实体经济的应用。
监管不忘发展,金管局也很注重开放式创新。要打破技术孤岛,通过共同的平台与标准,打通创新通道,放大创新红利,把金融服务与产业伸展落地到最后一公里的实体经济,造福所有人群。
在2018年的新加坡金融科技节,金管局董事主席尚达曼先生为亚太应用程序接口平台(API Exchange,APIX)主持推介仪式。这是全球首创跨国界、开放式的平台,首要任务是撮合亚太地区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创新公司,促进跨境合作,并为它们提供共同标准、共用的API以支持新兴市场的金融服务创新和包容性,促进金融科技与产业更好的合作和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增长。
我认为,金管局戴上了“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帽子”,其具创意、明智的做法,将打破科技孤岛问题,让区域各国不同的新兴技术有通道、有标准、有途径、有平台,可以有效释放创新红利,最终实现亚太领先的数字金融,包容性金融的发展。
04
问:当前,金融科技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使得监管难度加大,技术在赋能金融业务的同时,能否在金融监管领域也有所应用?
白士泮:舆论界较少讨论金融科技在金融监管领域的应用,根据我的观察,金融科技也已经在资本市场监管层面的多个应用场景取得进展,提升了监管的有效性、及时性、威慑力、公信力和监管效率等方面。以下举例说明:
第一:市场监察系统。因为利益驱使,资本市场中存在各种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诸如违规使用场景外配资加大杠杆,利益大量关联账户进行市场操纵等,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和公平性。为了掩饰其违法违规行为,肇事场每天交易笔数已达到数以亿计,使得仅依靠传统数据统计技术的监测方式来识别这些行为的难度变得越来越高。
证券交易所为推进监管科技应用,提升交易所前线监管能力,研发了新一代监察系统,综合使用动态实时计算时效性高的流式计算引擎、全文检索引擎、离线数据存储分析平台、MPP (Massively Parallel Processing)大规模并行处理数据库等大数据技术,实现了秒级实时数据分析的计算能力,并具备了超过每秒百万笔交易的数据处理能力,支持跨产品、跨市场联动分析。在监测手段、调查手段、监管范围等方面实现大幅提升,使市场监察更趋完善,监测角度更加全面,监测手段更加深入。
第二,智能合规风控。智能风控系统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数据做模式匹配继而进行分类,根据不同账户的交易标的、交易规模、持仓情况、操作频率、操作时段、操作来源等行为风格,配合静态特征等因素,对其进行匹配和分类,从而在海量账户中挖掘到潜藏的关联性,检测出违规账户。在筛选出的大量可疑账户中,再根据其交易体量及所造成的市场波动强度,对账户进行影响度分级,便于对高危主体进行重点跟进。
在积累越来越多成功案例后,将案例纳入人工智能学习库,进一步促进准确率的提升,从而进行技术促进业务提升、业务成果反哺技术的良性循环。
第三,智能财务审计。信息披露作为资本市场极为重要的环节,一直是监管的重点关注领域。例如上市公司涉及财务粉饰问题,常有所闻。智能财务审计结合专家经验与人工智能技术,将财务异常情况进行分类,形成财务异常特征库,包括营收与现金流背离、销售费用与收入背离、存货余额与贬值准备背离、营收与成本背离、赊账质量异常、成本费用异常等财务粉饰问题。通过纵向历史波动分析、横向同业趋势对比、勾稽关系校验、联动趋势检验等方法,对财务数据进行多维度的全面分析输出财务报表质量评估报告。
第四,智能舆情分析。由于散户相较于机构投资者而言对于投资价值的专业判断能力较弱,使得资本市场更容易受到舆论的影响,互联网舆情分析就成为观察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视角。
舆情分析系统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首先进行数据采集、数据清洗和处理,汇总各种来源的数据,根据来源的重要度和可信度等要素对其采用不同的采集频率。再通过深度学习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数据进行情感分析,判断其情绪正面或负面,为数据打上标签,并基于经验数据库对舆情的影响度进行量化评分。最后根据产业间关系,分析舆情传导路线,预判可能受波及企业。
第五,自然语言处理。自然语言处理(NLP,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包括自然语言理解(读懂)和自然语言生产(写作)两个方面,前者是使机器能够分析语言结构,理解语言含义,为下一步的自动化处理打下基础,后者是机器将现有的信息输出为人类能够理解的文字。
在金融领域,有大量的非结构化数据,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信息披露、新闻资讯、股票或债券的募资说明书、投资研究报告、法律文书等。这些数据由于数量过于庞大很难由人工进行全面分析处理。自然语言处理技术作为人工智能的一个重要分支,正是由机器代替人类“读懂”甚至“写作”人类语言文字的一门技术。监管者可将NLP技术应用到企业画像、投资者画像、舆情分析、信息披露合规性检查等场景,提升监管效率。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加强对金融科技在监管方面的研究和应用,引导技术发挥最大价值,可以在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同时保障金融市场的安全与稳定。最终,实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理想境界。
05
问:在亚洲,中新两国近几年来都把数字经济的建设放在国家重要的战略发展位置上,并取得了不俗的表现。在增进亚洲国与国之间数字经贸的互联互通,以促进亚洲数字基础设施,实现经济动能转换和包容增长,新加坡和中国能做些什么贡献?
白士泮:物理世界里的互联互通,中国多年来建设“一带一路”,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的努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在数字互联互通方面,由中国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领军开发的区块链服务网络(Blockchain-based Service Network) 是一个基于联盟链技术和共识信任机制的全球性第二代智能互联网的公共基础设施。它提供公共区块链资源环境,极大降低区块链应用的开发、部署、运维、互通和监管成本,从而使区块链技术得到快速普及和发展,对于促进亚洲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实现经济动能转换和包容增长具有积极意义。
有鉴信息新技术与数字经济的崛起,新加坡近几年来积极并领先拓展和中国、东盟、纽西兰、澳大利亚、智利等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伙伴关系, 签署新型的双边贸易协定——“数码经济协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以促进数码连通性(digital connectivity),这包括电子贸易、跨境数字系统的互操作性、数据跨境自由的流通性、数据创新、金融科技等方面的合作。例如,东盟智慧城市网络与东盟开放数据开发的愿景是要创造东盟经贸数码一体化;再如连接重庆、广州、上海等城市与新加坡的数据通道协议将促进中国与新加坡的数字经贸合作。
新加坡从作为贸易国到今天的数字经济,在国际经贸合作和连通性的体制设计与措施实施,还有新技术与数字经济的标准制定,和实施良好平衡的数字治理与监管方面都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助力亚洲数字经济体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