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工伤部门电话是多少钱(南京市工伤保险)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标准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1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09号)相关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现代快报讯(记者徐苏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啦!2月9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社保中心获悉,本次待遇调整的项目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与供养亲属抚恤金。相关待遇已于春节前发放到位,请注意查收。

南京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相关待遇已发放到位,请注意查收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1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09号)相关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以及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伤残津贴差额的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本次待遇调整的项目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与供养亲属抚恤金。在伤残津贴部分,伤残一级月增加额为194元,伤残二级月增加额为178元,伤残三级月增加额为169元,伤残四级月增加额为161元。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在原护理费基础上,每人每月增长3.25%。调增后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431元/月、2745元/月、2059元/月的调整至此标准。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一至四级已退休并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伤残津贴差额的工伤人员如何调整?据介绍,2021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低于同等级别伤残津贴增加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至六级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人员如何调整?伤残等级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4.9%增加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161元/月)。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此次定期待遇调整的费用如何发放?据介绍,工伤保险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按原发放方式统一划拨,无需个人另行申请,相关待遇已于春节前发放到位。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

(南京社保微信供图)

(现代快报全媒体)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南京社保工伤部门电话是多少钱(南京市工伤保险)文档下载: PDF DOC 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