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起实施、有效期5年的旧规定中,禁钓区范围是:武江五里亭桥西面至北江桥西面、浈江南路与南韶路交界处至北江桥、市区小岛范围从西河桥东面向南至海关接浈江风采桥西面的所有河堤及河面
为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规范市区河段垂钓行为,近日,市住管局向社会公开征求《韶关市市区河段垂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规定》所指的垂钓是指在河堤、道路等市政设施上,使用钓杆等钓鱼工具在市区河段进行钓鱼的行为。
《规定》要求
市民垂钓应到规定垂钓区内垂钓,并且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破坏市政公共设施,影响道路交通和航道安全。
交通工具、垂钓工具须停放在指定的或者不影响交通的位置,禁止垂钓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
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阻挠有关管理人员对市区河段及河堤岸边的维护管理工作;
垂钓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于其自身的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禁钓区
市区所有桥面及新建成的亲水堤(排污渠面);
武江区的溢洲水电站西面至孟洲坝水电站西面;
浈江区的湾头水电站东面至孟洲坝水电站东面;
小岛片区的溢洲水电站东侧沿河经海关至湾头水电站西面;
龙洲岛所有河堤及河面。
2010年起实施、有效期5年的旧规定中,禁钓区范围是:
武江五里亭桥西面至北江桥西面、浈江南路与南韶路交界处至北江桥、市区小岛范围从西河桥东面向南至海关接浈江风采桥西面的所有河堤及河面。
与旧规定相比,禁钓范围扩展了许多。
建议和意见渠道
来信请寄:韶关市芙蓉东路五号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市容环卫科(收);联系电话:0751-8521383;传真号码:0751-8883706;电子邮件请发至:87996215@qq.com.
征求意见期限:即日起至2018年9月27日。
禁钓区范围扩大了,
市区大部分地方或将成为禁钓区,
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