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重建档案(重建个人档案)

各参保单位要加强与社保经办机构业务沟通,核查本单位2023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参保人员档案信息,认真梳理人事档案,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退休人员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起算时间、职务(职称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为组织开展好2023年度拟退休人员档案集中预审工作,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拟退休人员档案预审工作的预备通知》,对具体工作事项提前安排部署。

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拟退休人员档案预审工作将于2022年10月份全面启动。要求各县(市、区)经办机构成立档案预审工作组,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市、区)档案集中预审工作方案,要积极建立双向沟通渠道,及时通知并积极协助本辖区内参保单位做好集中预审的准备工作,确保12月底之前完成预审工作。各参保单位要加强与社保经办机构业务沟通,核查本单位2023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参保人员档案信息,认真梳理人事档案,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退休人员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起算时间、职务(职称)变动、工资审批变动等关键信息,并据实填写相关材料。

近年来,市社保中心聚焦群众办事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实施社保领域“放管服”改革行动,不断创新经办服务模式,于2021年底启动退休档案预审、待遇预发工作,积极探索社会保险工作从“经办”向“精办”转型,使业务经办更加便捷高效,待遇核定更加及时准确,有效提升了退休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本报记者 万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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