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2017年11月30日,你和潘某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广州市泽锋投资有限公司15%股权,股权价格110,000,000元。2017年12月5日、2018年1月8日,潘某某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合计50,000,000元。2018年1月以上股权变更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潘某某指定持有人李岩变更登记为广州泽锋投资有限公司15%股权持股股东。你以现金出资方式获得广州泽锋投资有限公司15%股权的实缴资
2017年11月30日,你和潘某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广州市泽锋投资有限公司15%股权,股权价格110,000,000元。2017年12月5日、2018年1月8日,潘某某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合计50,000,000元。2018年1月以上股权变更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潘某某指定持有人李岩变更登记为广州泽锋投资有限公司15%股权持股股东。你以现金出资方式获得广州泽锋投资有限公司15%股权的实缴资本为16,500,000元,上述股权转让对应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为16,555,000元(实缴资本16,500,000元+印花税55,000元)。你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
(二)拟于2017年11月30日与潘某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广州泽锋投资有限公司15%股权,股权价格110,000,000元,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
股权转让作为企业经营中常见的交易行为,背后有着不同的目的,例如有的是为了控制另一个公司,有的是实施股权投资,有的也有可能只是为了获得目标公司的优良资产。股权转让出现法律纠纷也相当频繁,怎样有效控制交易风险,达到交易目的,是个难题。在交易过程中,除去法律风险防控,还会有财务、技术、管理等事宜,这篇文章主要从受让方的视角对股权转让合同中的重点风险进行介绍。
一、签署合同的主体
在公司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该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选择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
重点需要审查,存不存在代持股现象。作为受让方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标的股权的定价,要以审计、评估报告、净资产价值、实缴注册资本等为参考;
(2)保证作为善意第三人,同时可以设置相应的条款,将有关不存在代持的承诺作为解除合同的要件,并约定较高的违约金;
(3)如果已确定代持事实,则需要取得实际出资人的书面确认(例如实际出资人出具同意转让的书面说明或签署公司股权转让的三方协议等),有关方式的选择,具体情况可具体分析。
二、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及到的税费承担
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往往因为股权的大幅溢价而涉及较高的税费。
实践中,协议双方也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形就税费的承担方案作出约定。
尤其是一些重资产企业公司股权转让时,所涉及到的税费比较复杂。自然人股东转让和法人股东转让涉及到不同的税费计算方式,如何减少税费缴纳可以具体咨询相关专业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