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因遭遇突发事件、突发重大疾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含金堂县居住证持有人及家庭)。二、提供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收入证明和财产状况证明、突发变故(重大支出)相关证明或其他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农商银行账户的复印件。三、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镇(街道)提出申请;2.村(居)委会协助镇(街
一、办理条件
因遭遇突发事件、突发重大疾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含金堂县居住证持有人及家庭)。
二、提供材料
申请对象应如实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收入证明和财产状况证明、突发变故(重大支出)相关证明或其他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农商银行账户的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镇(街道)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协助镇(街道)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民主评议;
3.镇(街道)临时救助评审小组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5天;
4.县民政局集体评审。
镇(街道)审批权限:对临时救助资金或物资在5000元以下的,县民政局已授权给镇(街道)审批直接实施救助,事后报县民政局备案,县民政局实施抽查。
四、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内容、救助种类、困难程度以及家庭人口、家庭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家庭自救能力等困难因素合理确定。一年内,被救助对象因同一原因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原则上实行一次性救助,家庭年救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
五、咨询电话
金堂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室:028-84986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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