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法院认为虽然我国目前未认可ETH以太坊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的货币属性,禁止其作为货币进行流通使用等金融活动,但并未否认ETH以太坊币可以作为一般法律意义上的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我国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比特币的持有和合法流转,敖某和谷某签订的《比特币借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